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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消费维权“四提醒”

更新时间:2023-08-14

【摘要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,消费者预订旅游服务时需留意哪些事项?遇到旅游消费争议该怎样处理?市消保委在此为您"支招":一、向"不合理的低价"说"不"。近年来,不法旅行社事前以"零负团费"等低价揽客,事后以压缩游览行程、延长购物时间、增加自费项目等伎俩宰客,更有甚者层层转包旅行团,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,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对此,《旅游法》采取了"零容忍"态度,明令禁

【关键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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